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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医院关于规范 医药(械)代表来访预约管理的公告

时间:2026-09-07    浏览量:282次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械)代表在我院从业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防范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郑州市中医院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制度》,现就代表来院开展业务活动预约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管理:医药(械)代表首次来院开展业务活动,须按业务分类向药务科、医学装备管理科、招标采购办公室等业务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建档,如实填写《郑州市中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附件3)和《郑州市中医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附件2),原则上每名医药(械)代表每年完成一次登记备案。已在院内完成登记备案的代表,来院开展业务活动,须填写《郑州市中医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附件2),未登记备案不得开展活动。

二、接待工作管理:医药(械)代表来院活动执行“三定三有”管理要求,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

1.接待时间:每周三14:30—17:30,周六8:00—12:00;

2.接待地点: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定接待区域;

3.人员要求:接待人员不少于2人(1人记录)。

三、来访预约流程:须提前通过郑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zzszyy.com)下载填写《郑州市中医院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附件2)或《郑州市中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附件3),连同相关活动资料,发送至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邮箱(附件1)完成预约申请,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待。

1.邮件格式为:“XX年X月XX公司XXX预约登记”;

2.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医药(械)代表所在企业完整名称-代表名字”。

四、禁止行为:严禁医药(械)代表信息不实、未登记备案,严禁干扰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开展违规促销以及其他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请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清正廉洁的购销环境。

 

附件:

附件1:郑州市中医院医药(械)代表预约接待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附件2:郑州市中医院医药(械)代表预约登记表.doc

附件3:郑州市中医院医药(械)代表登记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