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条件
(一)临床科室:有工作单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医师需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以上,执业医师需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两年以上,均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二)医技科室:有工作单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技师证书或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三)进修时间:6个月及12个月;办理进修时间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注:进修期限满六个月发放进修结业证。)
二、接收程序
(一)每月20号之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发送报到通知,按照报到通知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承诺书准时报到;每月20号之后申请顺延至下月审核。
(二)普通进修报到时间暂定每月1号(以接收报到通知时间为准)。
(三)未经医务科同意,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安排进修医师。
(四)(河南省内)微信关注“河南省医学会”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医师定考——切换培训进修管理登录提交报名材料——本单位管理进修部门审核后——郑州市中医院系统可查询审核;(河南省外)微信关注“河南省医学会”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医师定考——切换培训进修管理登录——注册个人账号提交报名(无需本单位审核)。——详见(附件4)
三、基本要求
(一)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接受医务科和进修科室的双重管理。
(二)进修期间需衣帽整洁,佩带胸卡,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其他相关活动,认真执行本院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三)进修期间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自行随意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如确因原单位工作需要,需提前结束进修者,由原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进修。
(四)进修期间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医疗活动。进修医师开具处方、医嘱、诊断报告等医疗文书,必须经上级医生审查、签名后方可生效。
(五)本院所有病历、X光片等医疗资料不得个人收藏,医疗器械不得私自使用,若造成设备损坏、遗失者,应做出相应的赔偿。
(六)对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违反劳动纪律、发生医疗差错,给医院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进修生,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四、携带材料
1.进修申请表(附件1)、进修人员承诺书(附件2)、单位介绍信。(备注:均需加盖公章)
2.医师(助理)资格证、执业证及职称证原件、复印件,技术岗位需要技师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上均1份。(注:执业地点需与推荐单位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一寸照片1张。
4.听诊器、白大衣(无原单位名称字样)等物品需自备。
五、请假制度
(一)进修期间由所在科室进行考勤,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者,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须持原单位证明,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离院。
(二)进修期间无寒暑假、探亲假。病假需有病假证明,事假需写请假条,由带教老师、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备案。进修六个月、一年者,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15天,否则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三)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经医务科查实立即终止进修学习资格。
六、进修待遇
免收进修费用、食宿自理。
七、结业管理
(一)进修结束前一周内,认真填写《进修人员鉴定表》(附件3),总结进修工作,带教医师和科主任分别签署意见、记录考核情况,交医务科审核通过后颁发《进修结业证》。
(二)进修医师应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离院。凡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我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结业者,需由所在单位向医务科提供情况说明,并在一月内办理结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进修的,需选送单位发公函说明。
八、报到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65号郑州市中医院医务科(3号行政楼2楼)。联系电话:0371-67447426
附件:1.进修人员申请表
2.进修人员承诺书
3.进修人员鉴定表
4.河南省医师智慧服务平台-培训进修模块操作手册及报名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