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医院资产收购项目 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相关律师)事务所:
我院根据发展需要,特公开选聘优秀律师事务所对我院收购某民营医院资产项目提供律师服务,贵所如有提供该项法律服务意向的,请按此函所述事项参与询价比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资产收购项目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
项目地点:郑州
服务要求:完成对资产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意见工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参与《资产转让协议》的谈判和签订。
服务期限: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资产转让协议签署完毕。
服务质量: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执行。
二、项目报价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报价为风险报价,报价人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及风险填报报价单。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服务费上限价为37万元。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成交原则: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家数少于3家情形的,将重新发起询价函。本次询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法律服务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事务所。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近三年从事过相关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等法律服务经验的;
律师事务所需要具有丰富国有企业法律服务经验的;
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内无失信记录;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函有关要求
报价按以下次序整理资质证明材料,并请注意本询价函对原件复印件的具体要求。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国有企业资产收购、并购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或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拟派遣人员一览表(拟派项目组律师执业证以及其他业绩、荣誉证明复印件附后);
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不齐的视为无效报价;
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密封后快递至我院(一式两份)。
提交时间:贵单位收到询价函后,请于2023年3月25日12:00点前将报价文件快递至我院。
五、其他
1、询价人:郑州市中医院
2、地址:郑州市中原路和桐柏路交叉口西南角郑州市中医院中原路院区
3、联系方式: 郭先生 18836966200
郑州市中医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