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廉政档案的通知
填 报 说 明
1、填报人及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填报内容负责,应如实填报。
2、如填报内容较多,表中预设位置不足时,可另附表填报。
3、所列事项无填报内容的,请在填空处注明“无”,不得空白。
4、表(一)《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中“照片”一栏,需将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贴于预留位置。“奖惩情况”一栏,奖励指受市厅级单位以上的奖励获表彰,惩处指任职以来所受的党政纪处分。
5、表(四)《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登记表》“房别”一栏可选择填写:(1)房改房;(2)单位集资建房;(3)自购商品房;(4)自购经济适用房;(5)自建房;(6)租房;(7)其他房。
6、表(六)《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登记表》“种类”一栏填写因公或因私。此表应在领导干部出国(境)归国后30日内填写上报。
7、表(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应在事后30日内填写上报。
8、表(八)《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登记表》“兼职单位性质”选择填写序号:(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中外合资企业;(5)外方独资企业。
9、表格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10、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并在每一张表格上签名确认。
11、所有表格于2月25日前交至各党支部,各党支部汇总收齐后2月27日前交至监察室,同时电子版打包后报送至监察室邮箱zhongyiyuanjiwei@126.com。